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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6-08-28  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科研为教学服务的导向,深入研究思政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

一般项目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突出服务教学导向,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请人须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着眼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和领域,科学拟定题目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重要论述研究阐释,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力量根基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以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为内容支撑讲好思政课,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世界历史文化名著进思政课,思政课建设的历史回顾与基本经验总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教材体系构建,新时代高校育人环境、学生特点及思政课学情动态分析,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各门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及重点难点,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教学资源开发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给思政课教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以“大思政课”拓展全面育人新格局、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支撑高校思政课建设、学术成果与教学成果互相转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国外“思政课”或“公民道德”课程建设、高校思政课评价体系建设、课程思政等

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力戒脱离实际、简单重复或搞拼凑式研究。

四、申请人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

(三)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支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负责人申报课题。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在涉及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相关课题中,须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五、研究专项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单位要着力发扬学术民主,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六、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研究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研究专项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928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专项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研究专项项目。

(八)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非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标注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十、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思政课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等实践类课题成果可以会议鉴定方式结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各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一、申报工作安排

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921日零时开放,届时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十二、申报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规定审核申报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做好课题论证排序工作,并于918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各2份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已排序)1份提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终材料提交

各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各学院于10月8日上午11点前,将审查合格的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力行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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