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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6-03-16  次数:

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已启动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繁荣发展我省教育科研事业,服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健康学校建设,促进县中振兴;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高校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高地,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新格局;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重大招标、重点、一般、专项)未结项者不能申报;2025年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不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期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和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本年度指标配额尚未下达,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省教科规划办为一级管理单位,学校为二级管理单位,学院为三级管理单位。各学院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等,签署明确意见。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63200时开放。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下载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本课题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凡机关工作人员申报课题,必须由依托学科所属学院统一报送。

1.各申请人请于202642日前将加盖学院和社科处公章的《课题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至平台上,完成系统填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说明:申请书中,“九.主持人单位意见”由学院签署,“十、省辖市、示范区、县(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社科处签署。

2.202643日上午11点前,各学院须将本单位《课题申请书》、《活页》、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学校将根据上级分配指标,进行推荐评审。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报送地址:力行楼(一号综合楼)422室;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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