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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4-10-21  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一)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相关咨政报告可脱密处理后发至社科处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院名+申报人名”,由社科处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由社科处进行系统填报。各学院须于2025616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研究刊发、采纳、出版情况一览表(excel版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pdf版),见附件;

2.研究成果实证材料扫描件

1)理论文章:提供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全文的pdf扫描件;

2)咨政报告:提供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涉密的请提供脱密证明)的pdf扫描件,非涉密的咨政报告,还须提供pdf版咨政报告原文;

3)学术著作:已出版的学术著作,提供著作pdf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书稿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pdf版的完整版书稿。

(四)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社科处项目管理科(1号综合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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