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相关部门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2.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其它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3.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5.已获地市级和省部级以上奖励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二、成果报送要求
1.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
2.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
3.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4.专著须提交2本,论文、调研报告提交2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
5.填写《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6.材料提交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2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统一提交纸质材料。
电子版发到邮箱:skccgk@hpu.edu.cn
联系人:温荣 陈静 电 话:3986153
附件:1.《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社科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