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形有感有效”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学校党委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设立民族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既可以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题目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课题应聚焦新时代学校党委民族工作的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围绕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立足学校实际、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增效的研究成果,服务工作需求。
二、资助经费
本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二)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完成过厅级以上研究项目。
(三)一般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研究项目。
四、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均为1-2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一次,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成果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应具有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强化成果转化应用。
重点项目结项要求为:须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0%(最新版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公开发表北大核心或《中国统一战线》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官方网络媒体发表正能量理论文章1篇,或研究成果被市(厅)级以上实际应用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
一般项目结项要求为:须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0%(最新版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河南统战工作》发表研究成果1篇,或在厅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正能量理论文章1篇,或被县级以上实际应用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
五、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二)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务必正确把握民族工作“四个关系”,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评审立项及结项工作由社会科学处依据学校人文社科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民族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发送到社科处邮箱,学校进行评审。
(三)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将最终版《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提交至社科处,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到社科处邮箱。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一号综合楼414室。
党委统战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