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河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包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培育项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基金等五类。
二、申报条件及资助额度
(一)一般项目
主要鼓励和支持立足学科本位,把握学术前沿,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型研究,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资助额度每项2.5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二)重点项目
面向全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主要鼓励和支持围绕对学科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研究重要课题和学科前沿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或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术研究,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资助额度每项3.5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培育项目
1.面向全校在职在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主要鼓励和支持紧密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力争产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学术专著。支持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而开展的科学研究。
2.研究成果已完成60%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资助额度每项4.5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四)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
1.面向全校在职在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团队。
2.创新团队中首席专家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创新;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近10年至少在CSSCI权威核心期刊(见教育厅权威期刊目录)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近五年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以上(以上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团队成员。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成员由5-8名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3.资助1-2项,资助金额15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4.已获国家、省部级等高层次团队计划或本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
(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基金
面向全校在职在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开展探索性研究,在所在领域获得较高的学术成就,主要培育中原文化名家、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宣传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级科研人才。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培育基金拟资助3-5项,研究周期为3年。
1. 中原文化名家培育项目
拟资助额度:10万元;
申报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所在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在所在领域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2.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拟资助额度:8万元;
申报条件: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所在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3.省“四个一批”人才培育项目
拟资助额度:6万元;
申报条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上级“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条件。
三、申报指南
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题目。《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项目申报资格要求
1.本项目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
2.申报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等,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项目、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思政专项、决策咨询专项;
3.申报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基金,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
4.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22年11月15日前已向社科处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5. 已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往年获准立项本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培育项目。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资助项目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受“河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和项目编号(不得同时标注河南理工大学校内基金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本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项成果。项目研究成果中学术论文署名,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创新团队除外)。
项目实施管理与结项要求详见《河南理工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使用与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社科〔2021〕5号 )、《河南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社科〔2019〕2号)(见附件)及相关文件。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送。机关人员申报材料由业务归口学院报送。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后期资助培育项目须同时报送成果打印稿一份。
3.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一份。申报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各学院于2022年11月15日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翔海、单文娟、吴影;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一号综合楼414室。
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