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3年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以该系统为准。(网址为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请各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并于9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一号综合楼322房间。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9月16日前登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9月1日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