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2、2013年度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辅导员骨干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推广、应用证明或者两名校外正高职称人员的推荐函。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提交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结项审批书》(简称《结项审批书》,下同)3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已出版的可直接提交原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以上最终成果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XXXX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
最终成果按要求装订后,报送份数为:重点项目成果一式4份(其中2份作匿名处理,即不得在成果中显示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规划项目、辅导员骨干项目、专项任务项目成果2份。《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材料、相关成果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及复印件和《项目申请书》(另附1份)请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结项审批书首页贴于档案袋封面处。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一号综合楼311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lxh23@hpu.edu.cn。
联系人:许文立、李翔海;联系电话:3987245、3987255。
社会科学处
2014年4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结项办法
2.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结项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