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集中结项
和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和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
1. 结项范围。
2015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已完成研究任务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2. 结项要求。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规划基金、青年基金(同时须符合《《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社科〔2013〕9号)》的相关规定)和博士基金,请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并按《结项审批书》内要求将其与《结项报告书》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所有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时,参与人员及其排序均要与申请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不能按计划进度结项的,请提交《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
二、进展报告
已经获得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和其他研究计划超过一年的基金项目负责人请提交2015年度《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
三、项目申请
1.2016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共有三类:规划基金、青年基金和博士基金(人文社科类)。申报者应根据申请项目的类别,选用相应类别的申请书,并如实填写。申请书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校内基金项目资格3年。
2.选题应注重特色和特长,瞄准更高级别项目立项,选题应具有前瞻性。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杜绝重复立项。
3.青年基金的申报者及参与者今年1月1日前均不得超过35岁。每人参与项目(含主持)不得超过2项。
4.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详见《关于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说明》(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结项等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送,机关人员的材料由所属学科归口学院报送。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统计、清理工作,及时通知需办理结项、延期和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
2.各相关学院请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单位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项目申报及中期管理联系人:许文立、徐杲远,3986151;邮箱:xuwenli82@hpu.edu.cn;
项目结项联系人:李翔海,3986153;邮箱:lxh23@hp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9月16日
附件:2016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