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民族问题研究,不断提高研究水平,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好地为民族工作服务,国家民委将组织开展民族问题研究工作。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申报时间、参考选题,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完成。
五、申报人需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和《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一式4份,《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见附件)一式1份,连同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3月4日前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一号综合楼414房间)。
联系人:许文立、徐杲远,联系电话:0391-3986151。
电子邮箱:xuwenli82@hp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月19日
附件: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请表、《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