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高项目论证质量,增强申报项目的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中设置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用于资助广大教师提前着手开展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预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均为8000元/项。
二、申报要求
1.本次预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请申报者根据往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设定模式,自拟选题申报。课题申报范围涉及的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暂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2.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 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相一致。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 项目实行团队申报制度。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期最多参与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式聘用关系的兼职人员也可申报,但必须承诺以河南理工大学名义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四、研究期限与结项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必须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项目被上级主管部门受理的,拨付立项经费,获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该项目按照直接结项处理。未被上级主管部门受理的,拨付立项经费的50%,下一年度须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连续两年申报仍未获准国家社会基金项目立项的,须根据结项要求办理结项手续。(结项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2篇与预研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SCD收录期刊及以上论文。)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根据各学院往年申报情况、师资结构和历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各学院限项指标如下:
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文法学院各限报1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限报8项,应急管理学院限报6项,测绘学院限报4项,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图书馆各限报3项。
2.凡机关工作人员申报项目的,必须依托项目相关学科所属单位参加初评,并由该单位统一报送,学校不单独受理。
学科依托单位详见下表:
申报学科 |
依托学院 |
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管理学、统计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理论经济、应用经济 |
财经学院 |
社会学、管理学(含公共管理) |
应急管理学院 |
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法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
文法学院 |
外国文学、语言学 |
外国语学院 |
体育学 |
体育学院 |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
图书馆 |
3.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2份,由各单位于9月9日统一报送至一号综合楼414A室(项目管理科),并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电子稿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uwenli82@hp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27日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