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时间的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要求,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定为2016年6月22日。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一号综合楼414)。
一、评奖范围:
1.参评成果限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2.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已获奖成果。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其他推荐成果须符合《评奖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位申报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2.各学院申报汇总表一份。
3.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lxh23@hpu.edu.cn。
未尽事宜请认真研读《评奖通知》。
联系人:李翔海,3986153。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