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7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
1. 结项范围
(1)2017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
(2)已完成研究任务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
(3)所有立项且已符合结项要求的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决策咨询专项);
(4)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决策咨询专项)。
2. 结项要求
(1)2017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已完成研究任务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规划基金、青年基金(须符合立项当年校内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博士基金,请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并按《结项审批书》内要求,将《结项审批书》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1册,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套。
(2)决策咨询专项(含应用对策专项)
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提供不少于1万字的结项报告和3000字以内的决策建议稿(格式参照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样稿(见附件)各1份;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项目结项后,根据结项成果形式,拨付项目经费。
(3)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结项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结项按照项目立项通知要求提交相应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所有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时,参与人员及其排序均要与申请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不能按计划进度结项的,请提交《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
二、进展报告
已经获得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和其他立项时间超过一年的基金项目负责人请提交2017年度《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
三、报送材料要求
所有结项材料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并同《校内基金结项单位汇总表》,由各相关学院统一报送至一号综合楼社科处成果管理科(415东),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lxh23@hpu.edu.cn。
联系人:李翔海、单文娟,联系电话:3986153。
社会科学处
2016年9月14日
附件: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