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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届(2017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17-12-18  次数:

关于做好首届(2017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调动全市上下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焦作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根据《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现将首届(2017年度)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如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被省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

    2.研究成果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3.在公开刊物或河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上发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评审等级及奖励

    本届评审原则上设立一、二、三等奖。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设立特别奖。对获奖者由焦作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8日。

    2.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并将《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研究成果、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7份(分7个档案袋),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研究成果电子版及单位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xh23@hpu.edu.cn

    3.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限申报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4.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5.相关材料电子版从附件链接(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或“智库建设”专栏)的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李翔海、单文娟,3986153。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申报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单位汇总表》

     2.《焦作市发展研究成果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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