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开展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
1.结合高校特点和实际,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根本保证。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3.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4.围绕教育系统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5.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深化“三转”,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机构(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本次申报学校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各单位请于9月6日下午18时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待审核通过后再上传申请书并提交最终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许文立、徐杲远,联系电话:0391-3986151。
社会科学处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