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且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正式发表的论文,成果原件经社科处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原件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原件1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社科处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上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公章,上报评审后不再退回。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填写。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由各学院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材料2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非免检成果申报时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三、成果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的成果由学院进行意识形态和形式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材料受理时间:4月13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按照格式要求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力行楼415东),联系人:温荣,陈静。联系电话:3986153。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2.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参评单位报送代码
社科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