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进一步提升教育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省教育厅财务处决定组织开展 2020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符合新常态下教育财务管理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财务管理的目标、任务、体制、方法、手段以及当前形势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
二、选题方向
财务管理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应用研究为主,目的是为解决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经研究,结合全省教育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请按照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 1)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1.2020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具有教育财务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
2.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研究项目;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20年度项目。
3.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4.本项目学校限项申报3项。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基础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2.省教育厅财务处会同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受理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并确定立项的项目,省教育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申报纸质材料由学校(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8个月,研究完成后,教育厅财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总结报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研究。
5.省教育厅对项目产出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财务处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厅 2020 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交学院。学院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书》纸质版3份、汇总表(见附件)1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g@hpu.edu.cn(同时发送WORD和PDF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翔海、单文娟;联系电话:3986153。
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报、结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