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5月17日,学校公布《关于表彰2020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社科处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温荣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社科处全体教职工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