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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6-04-02  次数:

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课题”)2026年结项验收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原则,对不同类别课题按立项预定要求分类评价,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着重验收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实践价值,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结项验收对象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6年结项的一般课题;经过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6年结项的一般课题;2025年结项验收未通过的一般课题。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6年结项的专项课题;经过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6年结项的专项课题;2025年结项验收未通过的专项课题。2025年立项的专项课题不参与本次结项验收。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6年结项的重点、重大招标课题;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6年结项的重点、重大招标课题。

三、成果要求

研究报告是课题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要求结构完整,概念明确,论证严密,结论可信,呈现明晰的“问题呈现—原因分析—对策落实—效果评估”研究逻辑。基础研究突出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注重和教育实践的结合。

一般课题主持人单位为高校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主持人单位为中小学(含中职)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无成果出版或论文发表要求。

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23年之前立项课题),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15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20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5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

重大招标、重点及专项课题研究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论文至少1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专著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年度+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列入课题研究成果;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免于鉴定的一般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结项,不得申请免鉴定。

各类别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一般课题、专项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时须提交有效的复制比检测报告;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第三方统一检测。

四、材料申报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验收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结项验收的唯一网上平台,一般课题、专项课题、课题立项通知书为2022年度及以前的重大招标、重点课题进入平台内的课题结项系统进行申报提交,2023年度及以后的重大招标、重点课题进入平台内重大重点课题进行申报提交。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课题申请书》(课题立项申请文本)。

3.《开题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4.《中期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变更者不提供)。

6.《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7.研究报告。为专家鉴定方便,研究报告要有内容目录;为方便检索,请严格按照有关样式(见附件2)填写。

8.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一般课题无需提供)。

9.课题研究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复印件(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等)。

10.成果影响和效益证明(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11.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报告(一般课题、专项课题提交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个人在线检测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原文标注报告)。

12.匿名研究报告(专家鉴定用,请在平台上传PDFWord两种版本,并把该课题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出版的专著题目、期刊或出版社名称信息在匿名研究报告后面列出,便于专家全面公正鉴定)。匿名报告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及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不予鉴定。

20264150时至42824时平台上线开放。结项申请人在此期间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n)访问平台,在“课题结项系统”或“重大重点课题”端口按提示要求填写结项信息,在平台设置的“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成果材料”“影响和效益材料”“鉴定评审材料”栏目中逐项填写提交。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按要求(见“四、材料申报”提交清单)做好相关电子文稿准备工作。

五、鉴定评审及结果公布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采用网上匿名鉴定与会议现场评审相结合、专家个人鉴定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应用性和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写出鉴定意见。通过鉴定的课题,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验收,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省教科规划办制发《结项证书》。

鉴定审核不合格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意见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可在第二年申请再次鉴定验收;再次鉴定审核仍未通过的课题,将被终止研究。被终止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资助经费的课题被终止后,其已拨付部分将予以追回。

省教科规划课题鉴定结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送要求

1.2026427日前,各学院须将本单位签字盖章的《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2.各结项申请人须将加盖学院和社科处公章的结项鉴定材料(盖章阶段无需装订),按照要求扫描成PDF格式428日上午11:00前上传至系统。

3.本年度结项验收一般课题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重大招标、重点课题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应按“四、材料申报1-11顺序统一用A4纸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原则上装订为一本)。每项课题提交1套。研究成果有专著的,另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59日前将装订成册的最终版纸质结项材料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的结项材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报送地址:力行楼(一号综合楼)422室;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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