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给予我省的申报限额总体较少,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设定申报条件为:
(一)获得202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成果;
(二)获得2022-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三)获得2022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四)没有获得以上三种奖励或参与2025年有关成果申报但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教育类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也可申报:
1.发表、出版时限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2.论文为CSSCI(简称C刊)来源期刊;著作20万字以上。
凡已在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https://onsgep.moe.edu.c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准备成果及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申报人的《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excel格式,2份),于11月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电子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并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联系人:温荣 孙亚薷
电 话:3986153。
地 址:力行楼424(成果管理科)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汇总专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