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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5-10-27  次数: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给予我省的申报限额总体较少,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设定申报条件为:

(一)获得202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成果;

(二)获得2022-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三)获得2022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四)没有获得以上三种奖励或参与2025年有关成果申报但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教育类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也可申报:

1.发表、出版时限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2.论文为CSSCI(简称C刊)来源期刊;著作20万字以上。

凡已在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https://onsgep.moe.edu.c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准备成果及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申报人的《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excel格式,2份),于11月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电子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并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联系人:温荣 孙亚薷
 :3986153。

 :力行楼424(成果管理科)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汇总专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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