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围绕学校“双一流”创建目标,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培育孵化作用,学校现启动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贡献力量。鼓励围绕学校“安全+”“未来+”等学科体系构建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受理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级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
(一)国家级社科基金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教师对于各类国家级社科基金的申报,培育范围包括: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学科);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含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等其他国家级社科项目。
以上项目的申报条件及附件材料以上一年度国家发布的各类申报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各学院限推荐培育1-3项,鼓励加强对青年项目的培育。每项拟资助10万元,培育周期为2年。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面向学校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团体,主要培育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每项拟资助15万元,培育周期为3年。拟申报团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近七年科研业绩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1)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不少于1项;(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3)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4)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2.创新团队应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研究方向明确稳定,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团队成员应是学校或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等重点培养的中青年创新人才,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名,其中至少2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一般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3)参与研究国家级或教育部社科项目不少于1项,并承担其中重要研究任务;(4)作为重要参与人员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学院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鼓励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参与团队建设,提升学术研究能力。
(三)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学校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在职在岗教师,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类别包括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培育项目两类。每项拟资助8万元,培育周期为3年。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业务成就显著,有所在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近五年科研业绩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3)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4)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三、项目选题
本次项目申报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各类国家级社科项目重点资助领域、近3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结合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从学科(交叉)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四、申报要求及经费管理
1.本次申报由学院统筹组织进行,负责推荐项目的选题论证、负责人及团队遴选以及研究内容设计论证等相关事宜,经学院汇总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排序后报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评审。
2.已获批国家级社科项目未结项者、有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人文社科类)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国家级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已获校级及以上有关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已获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3.项目经费由社科处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批拨付:项目获批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并协同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使用。
五、结项要求
(一)国家级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项目获批学院在培育期内完成相应数量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立项,相应培育项目则视为结项。若培育期结束未完成立项,学校将根据未完成情况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限额指标,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
项目获批学院应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科特色,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并积极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把关,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争取高级别项目获批立项。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在建设期内获批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的,该项目视为验收合格。建设期满未获上级资助的创新团队,新增研究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
(1)新增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项目不少于1项;
(2)团队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低于5篇(其中首席专家须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首席专家须以第一完成人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4)获得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若培育期满验收不合格,则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同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三)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在培育期内获批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等省级人才资助的,该项目视为结项。培育期满未获上级人才资助的负责人,新增研究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四条中的两条方可申请结项(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1)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4)获得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若培育期满未通过结项,则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同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六、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2.各类培育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00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另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七、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2.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论证评审和排序推荐,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社科处项目管理科(1号综合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