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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5-08-06  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在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展现河南力量,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社语〔2020299号),现就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教育厅本年度拟在全省高等学校中评选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10个。

学校限申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旨在支持一批领军学者带领中青年团队深入开展重大战略问题交叉融合研究,培育青年后备力量。申报创新团队应注重与创新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以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着力强化有组织科研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创新体系建设,推出更多标志性成果,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

2.高等学校应战略性重视创新团队的申报与建设,能够支持配套建设经费,能够为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研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人员配备、工作场所建设、组织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学校领导定期听取创新团队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帮助解决创新团队在建设和研究中的实际问题。

3.申报的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研究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有稳定且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已经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研究队伍梯队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任务,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交叉融合。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

4.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应为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工作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7011日及以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学术道德,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治学严谨,在主要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

首席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在近五年出版发表或评选中获得):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在权威出版社(见附件)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3)主持完成国家级或教育部社科项目不少于1项;

4)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5.创新团队成员应是学校或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等重点培养的中青年创新人才,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其中在(1)(2)项中须具有1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3)参与研究国家级或教育部社科项目不少于1项,并承担其中重要研究任务;

4)作为重要参与人员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6.已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省教育厅高层次团队计划资助者(包括本计划),已承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大项目未结项者,建设期内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团队成员,不再承担或参与新的创新团队的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创新团队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材料报送。

1.申报系统将于202587日开通,届时可以登陆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

2.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88日前通过科研秘书向社科处反馈申报名单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58241800关闭,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并提交。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新增个人申报,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创新团队请认真参考《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社语〔2020299号)相关结项要求。

2.各学院须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并于2025823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社科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进行推荐评审。

评审通过后,社科处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申报人员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档,作为支撑材料上传至系统(论文须上传封面、目录、正文的扫描件,著作须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

3.各学院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力行楼422室;

技术咨询电话:0371-87531556

社会科学处

2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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