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需要对课题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后期打算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2024-2025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
各学院须集中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10点,将课题负责人已签字的《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课题结项
(一)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为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未出版),其中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6000字(可累加),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文章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0字,其中调研报告需提供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上述成果作者或第一作者须是课题负责人。
2.研究成果要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所有引文、资料、数据应注明出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严查学术不端行为。
3.计划出版的专著类成果先结项后出版,须在“封面”或“封二”位置注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字样。未通过结项不得以课题名义出版。
(二)结项材料
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1份(附件2)。
2.课题最终成果7份,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以及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提供打印稿或复印稿。
3.可附其他成果附件,如阶段成果、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等。
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不得延期,具体结项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力行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