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根据学校社科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举措、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贡献力量。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受理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高级别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
(一)高级别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培育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教师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申报,培育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含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学科)以及其他各类项目。每个学院拟推荐1-4个项目,每项拟资助10万元,培育周期为2年。
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推荐青年项目时须符合拟申报年度的年龄要求。
2.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培育项目
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教师对于教育部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培育范围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以及其他各类项目。每个学院拟推荐1-4个项目,每项拟资助5万元,培育周期为2年。
教育部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推荐青年项目时须符合拟申报年度的年龄要求。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面向学校社会科学研究群体,主要培育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每项拟资助15万元,培育周期为3年。拟申报团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近七年科研业绩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①主持国家级人文社科项目不少于1项;②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③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④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2)创新团队应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研究方向明确稳定,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其中至少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鼓励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参与团队建设,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已获批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成员参与申报。
(三)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学校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在职在岗教师,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类别包括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培育项目两类。每项拟资助8万元,培育周期为3年。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业务成就显著,有所在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近五年科研业绩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3)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4)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三、项目选题
本次项目申报不再设置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相关前沿研究成果,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交叉)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选题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创新价值,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交叉)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四、申报要求及经费管理
1.本次申报由学院统筹组织进行,负责推荐项目的选题论证、负责人及团队遴选相关事宜,经学院汇总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排序后报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评审。
2.已获校级及以上有关人才支持资助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已获校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类项目支持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3.项目经费由社科处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批拨付:项目获批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并协同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使用。
五、结项要求
(一)高级别人文社科类培育项目。项目获批学院在培育期内完成相应数量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立项,相应培育项目则视为结项。若培育期结束未完成立项,学校将根据未完成情况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限额指标,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
项目获批学院应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科特色,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并积极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把关,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争取高级别项目获批立项。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在建设期内获批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的,该项目视为验收合格。建设期满未获上级资助的创新团队,新增研究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
(1)新增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项目不少于1项;
(2)团队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低于5篇(其中首席专家须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首席专家须以第一完成人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4)获得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不少于1项。
若培育期满验收不合格,则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同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三)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在培育期内获批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等省级人才资助的,该项目视为结项。培育期满未获上级人才资助的负责人,新增研究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四条中的两条方可申请结项(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1)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3)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4)获得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若培育期满未通过结项,则终止项目培育,并收回经费,同时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
六、申报流程
1.申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2.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并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3)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须同步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七、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2.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社科处项目管理科(1号综合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