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社科〔2021〕4号)要求,现将2026年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3年立项的(2024年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期已满,本年度须办理结项;
(2)项目研究期内,若已经提前完成研究任务,本年度可办理结项;
(3)已完成研究任务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基金项目,本年度可办理结项;
(4)去年获批准延期一年结项的校内基金项目,本年度须办理结项;
(5)研究期满超过一年仍未结项的,本次须办理结项,若仍无法完成结项,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度立项文件。
2.项目最终成果须与课题研究相关。
3.依托项目产出的研究成果均应注明“河南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基金资助”字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本项目资助的成果参与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结项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2.结项所需材料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据实填写,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所提交结项材料的审核把关。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审批书》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项目结项审批书》中参与人员及其排序原则上要与项目申请书保持一致,若确需调整,须出具书面申请并经社科处审核同意;
(2)最终成果复印件装订1套,成果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著作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及呈现项目名称和编号的页面复印件,研究报告须提供知网查重报告(不少于2万字,重复率20%以下),项目和奖励需提供相应复印件。所提交结项成果应符合相应项目的结项要求;
(3)《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4)研究期满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经社科处审核同意,可延期一年结项。
结项材料电子版须同步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单文娟、吴影、朱自伟;
联系电话:3986151;
电子邮箱:skcg@hpu.edu.cn;
报送地址: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力行楼422室)。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