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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4-01-10  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学院、附属医院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20211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调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重点核查撤稿清单论文

近期,我校收到省教育厅转来的一批撤稿论文清单,撤稿的主要理由是疑似存在操纵同行评审过程、未真实开展实验、存在代写代投等不端行为,可能与“论文工厂”有关。请涉及学院、附属医院在自查过程中,着重对撤稿清单上的论文(另行通知到当事人)深入开展调查,从论文的研究思路、形成过程、实验数据取得、投稿过程等全方面了解情况,核查事实。

三、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附属医院要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1),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调查处理结果须在学校网站的学风建设专栏进行公示,并保留3个月以上,接受老师和社会力量监督。

四、其他要求

1. 各学院、附属医院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核查处理,举一反三。

2. 各学院、附属医院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附件2)。

3. 请务于2024122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和已撤稿论文的调查处理,并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自查报告、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调查处理报告(附件1)、《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 4)等相关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力行楼321房间),同时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wmsc@hpu.edu.cn邮箱。

4. 联系电话:胡治国(3987877);王朴(3987255

附件:1. 论文调查处理报告模板

2. 有关文件汇总

3.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4. 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科技处

  社科处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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